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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工作职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规划和措施,统筹抓好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教师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培养“四有”好教师。

2.负责加强教师德育意识和“课程思政”意识,推动构建全员、全课程的大思政教育体系。

3.负责制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5.负责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估与激励机制,组织制定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并组织实施;

6.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做好全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职工学历教育的组织和管理。

7.负责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牵头做好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

8.配合做好高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

9.负责做好全校教师评先、评优、表彰工作,牵头或配合做好其他职工评先、评优、表彰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内设科室及工作职责

1.职称科(联系方式:0851-83227080

1)负责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牵头做好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

2)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度审核。

3)负责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类推荐、评审、选拔、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数据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6)配合做好校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师资科(联系方式:0851-83227082

1)负责制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估与激励机制,组织制定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并组织实施。

3)负责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

4)负责做好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及学历教育的组织和管理。

5)负责学校教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6)负责各类教师信息统计工作。

7)负责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师德师风建设科(联系方式:0851-83227082

1)负责制定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负责引导教师将开设的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教育资源。

3)负责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开展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4)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全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5)负责牵头协调各单位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

6)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评价,建立教师档案,协助相关部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

7)负责对教师师德师风问题的调查核实,协助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