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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标准

2016年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449号)(附件7)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附件8)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范围

我校在册在编在岗的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特别注意事项

(一)黔人社厅通〔2015〕449号文件主要是对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文件中第三部分(二)第47条和第四部分(二)第33条的补充说明,旨在限制该两项条文滥用的同时,保证推选出更高质量和水平的优秀高层次人才。

(二)任职年限、个人申报材料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16年5月。凡SCI、EI、CSSCI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有效收录证明。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组织推荐对象仔细阅读申报条件要求并认真准备好以下材料:

1.申报材料总目录;

2.《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核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奖项、荣誉称号证书、课题、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材料、证明等复印件;

5.其他个人相关材料。

6.《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资格报审表》仅需电子版(附件2)。

所有申报材料,除注明的外均一式一份,其中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须报送原件,其他明确上交复印件的,均须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需统一装入240mm×340mm并有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档案袋的封页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申报学科。

(二)各单位务必于5月9日16: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交到人事处人力资源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851-83227080。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推荐评议工作的领导。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数量少、申报条件高、岗位数控制严格,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二)确保推荐质量。各相关单位应在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基础上,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择优推荐的原则,规范推评程序,严格推评条件,确保本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特此通知

附件:

1.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的通知

2.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资格报审表

3.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核表

4.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家推荐表

5.贵州省高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基本信息表

6.贵州省高校教师系列学科门类分类

7.关于《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449号)

8.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

 

                                               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