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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指示、决定,负责学校人事规章制度的拟定和执行。

2.负责学校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规划和管理,做好岗位设置和管理等工作。

3.牵头负责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审核办理教职工退休、延退、退职、辞职、辞退等手续。

4.组织拟定学校年度进人计划,负责学校人才引进、人员调配工作,做好校内人员工作调整。

5.负责全校工资、津贴、福利及社保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合同制工人、待聘人员的管理,做好编制外聘用人员和其他短期聘任人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统计、报送,做好全校人事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和利用工作,并进行分析,提出相关人事工作建议。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内设科室及工作职责

1.人才引进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851-83227076

1)贯彻落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与人才引进政策。

2)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校内各单位队伍建设实际,拟定学校人才需求计划。

3)负责发布学校人才需求信息,宣传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4)负责搜集高层次人才信息,积极吸引高层次拔尖人才来校工作。

5)负责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简化招聘、调动、退役士兵和转业军人安置等人事调配工作。

6)负责配合校内各单位做好拟引进人才的考察(考核)工作。

7)负责办理新进教职工入职手续、人事档案审核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事管理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851-83227079

1)负责学校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规划和管理,做好岗位设置和管理等工作。

2)负责编制内人员常规聘用、日常调配等工作。

3)负责临时聘用人员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人员的转正定级工作。

5)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相关工作。

6)负责劳动争议及人事仲裁受理工作。

7)协助做好学校扶贫、支教相关人员的选派及管理工作。

8)负责落聘、待聘人员的管理及推荐服务工作。

9)负责教职工退休、延退、退职、辞职、辞退手续办理工作。

10)协助做好学校人事档案管理。

11)负责教职工出国(境)、调动等政审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工资科(联系方式:0851-83227081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工资福利相关政策。

2)负责教职工政策性工资套改、工资调整、工资晋升、工资关系转移等工资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教职工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申报各年度绩效工资总量。

5)负责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工资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社会保障科(联系方式:0851-83227081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社会保障相关政策。

2)负责制定教职工福利等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办理在职教职工社会保险费计算、上报、缴纳等服务工作。

4)负责办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领取等服务工作。

5)负责办理编制外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

6)负责在职教职工福利待遇、生活补助等费用的日常管理、审核发放等工作。

7)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保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