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1年通过公开招考共接收了近百名新进人员,现新进人员的聘用批文已办理完毕,请通知你单位涉及人员(见附件)按如下要求办理户口和医保卡:
一、户口迁入手续的办理:
1、原则上户口由本人自愿是否转入我校集体户口;
2、如有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新进人员,请到保卫处户籍室(第九教学楼收发科隔壁)咨询、办理。
3、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人事处人事调配科0851-6702003或保卫处户籍室0851-6702004。
二、医保卡的办理:
1、医保卡是每位教职工的基本权利,新进人员必须办理。
2、请每位新进人员务必于2011年11月30日前交一张一寸彩照、12元人民币到人事处工资社保科,并填写《贵州省省级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登记表》。(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会直接影响本人医保待遇,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