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学校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的各项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人才队伍的整体活力,建立与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相配套的制度,充分发挥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近期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绩效考核调研内容
1、对合理确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有何建议?
2、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后,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有何建议?
3、学校对教学单位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体系)应包括哪些内容?
4、学校对教学辅助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体系)应包括哪些内容?
5、学校对机关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体系)应包括哪些内容?
6、学校对后勤服务、产业等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体系)应包括哪些内容?
7、在实施绩效考核中,怎样处理个人绩效与单位(部门)绩效之间的关系?
8、在实施绩效考核中,怎样处理单位(部门)考核与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考核的关系?
9、在实施绩效考核中,怎样处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的关系?定性考核的结果怎样量化更为合理?
10、学校对单位绩效考核的结果、单位对个人的考核结果如何应用?
(二)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调研内容
1、学校对各单位(部门)实行分配动态包干经费机制的依据如何确定?
2、学校对各单位(部门)的动态包干经费中应包括哪些范围?
3、学校对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的结果在经费包干中如何体现?
4、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津贴如何确定?
5、管理人员的岗位津贴如何确定?
6、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津贴如何确定?
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之间的分配如何平衡?
8、对超工作量人员如何进行激励?
二、有关说明
1、请各单位根据调研内容,充分发扬民主,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讨论,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集中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调研材料。各单位调研材料于2011年6月30日前交学校人事处。
2、调研采取座谈的方式进行,教学单位由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10人左右参加,机关处室、教辅部门等由班子成员参加。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