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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2011〕19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为帮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全面了解今年职称政策的新精神,现将有调整变化的政策作如下提示:
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与职称评审申报的关系
未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实施工作的事业单位,各级人事部门对职称申报工作不予受理。已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实施工作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空岗情况,以及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送审条件等要求,严格把关,严格程序,有计划、有比例地推荐送评。已无空岗的单位暂停送评。
二、有关高层次人才申报职称的特许条款
为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队伍建设。对博士和从国外(境外)、省外引进来校工作,学术、技术水平填补本行业学科发展或重大项目空白的急需紧缺人才;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中青年优秀人才;重点项目、学科急需的专门人才并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按照客观、公正、科学、高效原则,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不受地域、身份、所有制、台阶及岗位职数等条件限制,可按有关条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三、职称工作程序及评审质量有关要求
(一)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本专业的学术刊物,其中“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新出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刊登的学术期刊。
(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都应承担或完成过地厅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课题。
(三)完善职称选拔、竞争、淘汰机制,提高评审结果的社会公信度,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总送评人数的70%内,副高级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总送评人数的80%内,中级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总送评人数的90%内。同时,评审过程中充分体现区域差距(即省直单位与地区单位分开评审),分类评审。
四、其他
我校2011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学校另行安排部署。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