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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黔科教办〔2010〕05号)文件和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2010年我校“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重点引进以下学科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长江学者,以及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一)有潜力和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博士点授权的重点学科;
(二)已经获得硕士点授权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学科和领域;
(三)学校急需建设和发展,并具有鲜明特色和影响的重点学科和领域。
二、引进方式
按照“为我所用,不求所有”的原则,以“候鸟型”学科带头人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和拟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可采取长期聘任制、短期聘任制和协议制等多种灵活机制引进。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学科建设的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渠道,认真做好2010年“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本次引进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各单位在10月20日前将《贵州师范大学引进“候鸟型”高层次人才申报表》和拟引进人员名单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拟聘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正式上报聘用人选。
(三)对各单位提出的拟聘人选,省科教领导小组未能聘用又确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学校名义聘用。
附件:
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O一O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