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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黄如论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黄如论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人通字〔201030
 
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激励优秀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在全校形成关心支持教育、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根据《贵州师范大学黄如论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贵州师范大学黄如论优秀教师奖励基金评选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黄如论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尊重和体现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真正优秀、师生员工公认的教师推荐出来。
   二、评选对象
    2010年在职在岗且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的一线教师(即200783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师)。
    三、推荐限额
    每个学院(教学部)推荐黄如论优秀教师人选不超过2名。
    四、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具有优秀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在和谐校园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学方法手段的创新,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近三年来,获本科教学质量奖不少于2次。
    (三)在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具有模范作用和榜样效应,得到广大师生员工公认。
    五、工作安排
    (一)推荐候选人。各学院(教学部)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在推荐限额内提出“黄如论优秀教师”候选人,认真组织填写《贵州师范大学黄如论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并附下列详细材料于96日前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
    1、个人简介及典型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需提供打印稿和电子稿各1份);
    2、学校教学督导部门教学评价积分材料;
    3、本科教学质量奖证书复印件1份;
    4、候选人近期生活照1张(另需提供电子照片)。
    (二)确定表彰名单。在各学院(教学部)推荐的基础上,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研究,确定表彰人员名单。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表彰奖励。学校对2010年荣获黄如论优秀教师奖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有关要求
    新学期伊始,各学院(教学部)工作头绪较多、工作任务繁重。教师节又将来临,黄如论优秀教师奖推荐评选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学院(教学部)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协调安排好评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发扬民主,确保评选质量。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黄如论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