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
工作的通知
校人通字〔2010〕11号
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17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0年度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的推荐选拔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名额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配的名额,我校2010年可推荐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2名。
二、评选的范围及对象
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拔尖人才。对长期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先推选。
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享受省政府颁发特殊津贴满四年以上人员,有新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可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选。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以近五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选拔依据,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成绩显著,对社会进步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重点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4、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并做出特殊贡献。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教育厅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公认。
四、推荐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按文件规定条件可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1名。
(二)请各单位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好《专家情况推荐表》(可直接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网首页下载),于3月26日前交人事处人力资源科。
(三)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等相关部门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情况,择优提出拟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四)校党委研究决定正式推荐对象上报名单。
(五)将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推荐上报。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尊重和体现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格推荐选拔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