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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人通字〔2010〕3号

各学院、教学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办人〔2010〕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0年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今年拟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10名,其中教育厅计划5名,学校计划5名。学校计划资助标准按教育厅计划资助标准执行。
二、推荐对象、条件和范围
(一)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其中应在学校工作2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其中40周岁以上、 45周岁以下人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本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重点从博士点、硕士点建设学科中有发展潜质的、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教师中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的情况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教育厅计划推荐名单报教育厅审批。
(二)教育厅计划推荐人员名单由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由武汉中心审核并最终确定资助人选候选人名单;学校计划推荐的人员由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三)教育厅计划的访问学者由接收学校对照武汉中心网上公布的资助人选候选人名单中确定录取人选,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计划的访问学者,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提出并负责联系意向访问学校。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学科建设的重要途径,高度重视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充分利用国内先进高校教育资源,加大教师培养力度,把业务素质好、科研能力强、有发展潜质的青年教师选派到国内先进学校培养。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范围推荐候选人,并认真组织填写《贵州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候选人信息表》,于3月4日前交人力资源科。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候选人信息表
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附件:
贵州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候选人信息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所在部门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
现获职称
主要科研成果
推荐访问类别
拟访问学校

说明:①、推荐访问类别栏填写“教育厅计划”或“学校计划”。②、拟访问学校栏,属“教育厅计划”的,请从武汉中心网查询或下载(网址:http://www.train.whu.edu.cn/News/gnfwxz/),属“学校计划”,由本人或单位在国内重点大学中提出意向性访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