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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轮全员聘用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轮全员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员聘用工作的重要性

实行岗位设置管理为核心的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学校推进第二轮全员聘用工作,有利于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用人制度;有利于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全员聘用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广大教职员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稳妥地推进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

二、聘用对象及聘期

聘用对象:在编在岗的各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科级和中层干部按照校党委的任职文件,结合任期考核结果,直接续签或变更聘用合同。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聘用。

聘期: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总体安排

学校全员聘用工作从2015年10月启动,至2015年11月完成。分三个阶段实施:

单位初聘(初评):2015年11月15日前,根据首轮聘期考核结果及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各级各类人员提出初聘(初评)意见;

学校审定:2015年11月25日前,学校全员聘用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核准的各级各类岗位数,结合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初聘意见择优聘用,报学校审定;

签订合同:2015年11月30日前,按照管理权限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聘用条件:按《贵州师范大学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贵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执行。

(二)聘岗类别:原则上仍按首轮岗位聘用类别进行聘用;对2014年以后来校工作的,按进校时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类别进行聘用。2014年以后来校工作且未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按现行政策享受副高待遇的,可先聘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但须在三年内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三年内不能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下轮聘用时按“就近就低”岗位等级聘用。

(三)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在取得任职资格后从受聘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统一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任职时间有间断的,间断时间应相应扣除。任职时间不足一年,但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按一年计算。科级、中层干部任职年限以校党委的任命文件为准。

(四)关于跨系列聘用的相关问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与本人实际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相对应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原则上按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降低一个等级聘用。

(五)首轮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及岗位结构性矛盾不足的处理:

1.首轮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方可聘用在原岗位类别的原岗位等级或申请原岗位类别的上一级岗位等级。

2.首轮聘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等次的,本次聘用按同类岗位级别“就近就低”聘用。

3.经审核,符合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小等级(即专业技术岗位九级、八级、六级、五级)条件人员多于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职数时,全员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核准的各级各类岗位数,结合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初评意见择优聘用。

2014年12月后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聘期分段计算,2014年1月1日-2015年2月28日聘用岗位类别等级职务与首聘一致,2015年3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聘用为新获任职资格对应的岗位等级职务。

(六)关于待遇问题:第二轮岗位聘用后,涉及聘用到上级岗位的,按新的岗位报批工资待遇;新聘用岗位与现已兑现工资待遇一致的,按现行工资待遇报批;因考核不合格,涉及降岗位等级的,按降一级后的岗位级别报批工资待遇。

五、聘用组织

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全员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事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员聘用工作进行监督。

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人员聘用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兼顾

全员聘用工作的开展直接关系到广大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严密工作程序,积极稳妥推进工作。

根据学校的总体进度安排,做到评估工作与聘用工作两不误,超前谋划、提前准备、按时完成,遵循学校岗位设置、聘用办法,确保本单位的聘用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依,积极稳妥地推进第二轮全员聘用工作。

(二)把握政策,严格程序

坚持聘用条件,严格聘用程序,不得降低岗位聘用标准和违反聘用程序,不得在全员聘用工作中打击报复、泄私愤,不得利用聘用工作谋取私利或好处,对全员聘用工作中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聘用工作的政策合法,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七、上报材料清单

(一)凡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小等级(即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九级、八级、六级、五级)的人员或申请转岗聘用的人员需填写《贵州师范大学第二轮全员聘用个人申请表》,并向本单位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由本单位进行初评,并提出具体聘用意见。

(二)按首轮岗位类别及等级申请聘用的人员无需填写《贵州师范大学第二轮全员聘用个人申请表》,由各单位统一填写《贵州师范大学第二轮全员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

(三)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小等级(即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九级、八级、六级、五级)的人员或申请转岗聘用的人员需提交下列支撑材料:

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2.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材料1份;

3.发表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等原件1份;

4.其他个人荣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5.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各单位完成初聘(初评)后,请于2015年11月17日之前将《贵州师范大学第二轮全员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贵州师范大学第二轮全员聘用个人申请表》(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交学校全员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念;联系电话:0851-83227080)。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