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15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师培〔2015〕4号),我校2015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按照高师培训中心要求,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各单位2015年报名缴费参加岗前培训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2月19日-12月27日
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音乐综合楼6-5
三、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其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为自学科目。
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
四、组织管理
1.参训学员须准时报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向班主任请假,不无故旷课;请假或缺课学时不能超过培训总学时的20%,超过者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3、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班主任老师的安排;
4、在听课过程中请关闭通讯工具,认真做笔记;研讨课踊跃发言,共同探讨;
5、必修部分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综合成绩由平时考勤和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40%,考试成绩占60%;《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自学部分》以课程论文、读书笔记考核为主;
6、培训结束,根据学员参加考核情况,评定“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所有科目同时合格后,学员方能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联系人:彭 媛 联系电话:0851-83227082
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