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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新进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使我校2015年新进人员尽快转变角色,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拟决定开展2015年新进人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进人员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尽快熟悉学校情况并适应工作岗位及其要求,掌握高校教育规律,独立、较好地完成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更新教育理念,夯实专业知识基础,全面提升自身能力。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

(一)培训对象:2015年新招录、调入、补充到我校各岗位的事业编制的相关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

(二)培训时间:2016年4月-2016年5月

三、培训内容(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一) 全体人员专题培训

1、学校历史与文化系列讲座

2、学校组织与功能系列讲座

3、团队精神培养(拓展训练)

(二) 专任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1、大学教师发展系列讲座

2、观摩实践

各学院(教学部)组织新进专任教师进行听课观摩与实践,为每位新进教师安排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作为导师进行一对一指导,新进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听课计划表进行听课(不少于8节),并要求上一堂公开课,该环节具体方案由各学院(教学部)制定与组织实施。

(三)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

具体实施方案由学工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培训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2015年新进人员(见附件4),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参加培训,并认真组织好观摩实践环节的培训,在培训结束时将本单位全部新进专任教师的听课记录表及公开课考评表(见附件2、3)报送校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师资科。

(二)新进人员要合理安排好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以培训为先,保障培训顺利进行。培训期间迟到、早退或缺勤3次及以上者,视为培训不合格,未进行观摩实践环节的专任教师培训不合格。

(三)培训结束后,所有新进人员需提交一份培训心得(包括参与培训后的收获、培训存在的不足及对培训的建议)以及一份“职业发展计划”(为期3年的个人发展计划)。不按时上交心得体会和职业发展规划者,视为培训不合格。

(四)培训合格者按相关规定获得学时并计入《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

(五)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转正定级、职称职务评聘、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培训不合格者不能申报教师资格证。

(六)各学院(教学部)观摩实践环节培训完成情况将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挂钩。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