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要求,2021年学校需开发170个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经学校研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参照2020年度有关做法继续开展科研助理选聘,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选聘人数
选聘科研助理170名,具体指标任务见《附件1: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选聘科研助理指标任务分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事宜。
二、选聘条件及选聘程序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有完成相应工作的身体素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有团队合作意识,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4.限于2021年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就业难度较大、暂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合同时需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二)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选聘工作方案。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
科研助理为编制外劳动合同制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期4个月,聘用时间为2021年8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聘期内可参加其他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录用后提出解聘申请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福利待遇
科研助理基本工资由学校承担(本科生2527元/月、硕士研究生2677元/月),“五险一金”由相应课题项目承担(社保部分1082.91元/月、公积金部分90元/月)。超出分配指标任务聘用科研助理的,超出人员的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等费用由相应课题项目自行承担。聘期内,科研助理可申请办理临时一卡通,享受花溪校区免费午餐和优惠乘坐交通车待遇;鼓励科研助理自行解决住宿问题,确有困难的,可向学校提出住宿申请。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时间安排,精心开展选聘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指标任务。请各单位原则上7月24日前将《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选聘科研助理拟聘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管理科。联系人:宋小文、张炼,联系电话:8322707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选聘科研助理指标任务分配表
2.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选聘科研助理拟聘人员汇总表
3.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选聘科研助理各单位工作联系人
人事处
2021年7月19日